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

香港五大公害

最近數周,新聞透視和鏗鏘集先後探討香港出現的市政和環境弊病.本文就此歸納和延伸討論,以及可能的紓解辦法:
光污染:
筆者早在十一年前已參與觀星活動,但是在市區,包括荃灣曹公潭和尖沙咀太空館,夜空常受燈光反射,呈現紫藍色,甚至暗褐色,星光完全被遮蔽.八年前筆者遷居現住所,其位置頗接近貨櫃碼頭,其燈光強烈如白晝,自日落持續至翌日黎明,甚是擾人.
2004年起旅遊事務處舉辦幻彩詠香江燈火匯演,每月至少兩三回,間或加入煙火,令人目眩,徒費能源,更令空氣混濁,此類匯演對吸引旅客恐怕沒有太多正面作用,但騷擾維港兩岸住民作息,此類燈火展示應當減至只在重大節慶,如農曆新年,中秋,聖誕舉行.
要減少光污染,當局可考慮採用類似1973年時實施的燈火管制措施.商店在晚上9時後須關掉外牆和招牌50%燈光,晚上11時後更須完全關上燈光.與此同時電力公司須取消招牌電費折扣,鼓勵節能燈具使用.

招牌:
香港市區不少招牌體積巨大,每每懸空橫亙數條行車線,且達數層樓高,鱗次櫛比,世間罕見.綿密的霓虹燈光線反射回大廈室內,居民徹夜飽受強光照射之苦.商店結束後招牌多被廢置,接手商店多只會翻髹或重鋪招牌而不作修葺,支架常任由風吹雨打,直到鏽壞.數星期前旺角彌敦道招牌倒塌,北行全線封閉數小時,可見其對人命構成嚴重威脅.

路邊攤販:

水資源浪費:

未經回收廢棄物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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