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1年5月,清朝政府下達'鐵路國有'諭旨,將民間籌款興建的川漢,粵漢鐵路收回,並以此作抵押向外國銀行團借款,
而清朝政府僅用國有鐵路公司股票賠償.
股民得知上述計劃會對他們蒙受損失,群情激憤,四川諮議會亦向朝廷上報民眾不滿.
接下數個月,民眾動亂四起,四川總督趙爾豐下令槍殺請願群眾;更間接導致武昌起義,通過兵變推翻滿清.九十多年後的2006年底,遼寧省有企業聲稱民眾可藉養殖螞蟻,交回螞蟻後可作提煉高價藥物的原料,以高回報為餌非法籌集十億元以上,
後來証實為層壓式推銷,逾十五萬人畢生積蓄被騙走,結果觸發省內民眾抗爭.
然而,相當一部份受害者實為國企下崗職工,在生活拮据,缺乏資本經濟和理財知識下被不法分子誘騙才會參與上述籌資.
未幾,河北省石家莊市有企業通過黨報等報刊,大肆宣傳房地產投資計劃,利用高年均回報為餌,向普羅大眾直接籌集十五億圓.
及後建案停工,企業資金不到位,六千名受害者終於在本年包圍企業總部,觸發警民衝突和動亂.當局更威脅亂民將被虐待.
在正常情況下,包括建設案在內的民間籌資須通過股市或經銀行發售的債券募集.是次大規模不當集資,反映當局監督集資不力,甚至可能牽扯到執法人員.
百年前因有關當局對處理民間集資賠償失誤,引起民眾叛亂,危害執政者威信的事件,百年後的今日,類似的事件竟然一幕幕重現!
辛亥革命一世紀了,看到這樣的事件,悲憤之情不禁湧上心頭.倘若執政者再無法取信於民,人民只會前仆後繼,亂事一浪高於一浪,實非當政者和人民所設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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